有此一說無論已婚或是未婚的女性同胞都要小心注意喔 !
最近藝人夏禕於子宮位置長了 (巧克力囊腫 )
以及胡晴雯開刀割除的瘤,即是瘤內積滿血,
且血呈深黑色.滿以為割了之後會完全康復,
殊不知短短幾個月間又再復發於是即向婦科醫生求診..
醫生隨即問她是否常吃雞翅,朋友感到十分愕然....
為何醫生會知道
原來雞的激素或抗生素 注射部位通常在雞翅、雞頸位, 而雞腳則會囤積抗生
素,
故此常吃雞翅或雞腳 再加上女性荷爾蒙分泌影響,
令愛吃雞翅或雞腳凍的女士們特別容易患上子宮部位的腫瘤,
所以奉勸大家少吃雞翅或雞腳凍為妙.
現今社會女性有80%都容易得到子宮肌瘤及巧克力囊腫 , 真是可怕ㄚ。
請各位朋友收到這個Email時,即刻轉寄給你們身邊所有男性及女性朋友
們,謝謝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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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追追小組/調查報導網路上流傳著一封處理手機遺失處理程序的信件,上面寫著如果掉了手機,絕對不要去系統商停話,要直接去警局報遺失。還表示撿到手機的人盜打越多越好,這樣手機才會越快找回。而用戶還可憑報案三連單去系統商,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。這是真的嗎?看原信: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,請記得一件事~關於手機遺失究竟應該先停話還是先掛失?追追追小組向警察局求證,警方建議先向電信業者辦理掛失停話,同時迅速向案發地或居所地之管轄分局或派出所報案,以利警察機關協尋。另關於法律是否規定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可扣除,警方則表示這要依據各電信公司與顧客之間的契約條款內容而定。電信法本身並未規定遺失後一定要掛失,因此遺失手機若不掛失並不構成詐欺,然而各家系統商之服務契約,對此部分皆有詳文規定。根據中華電信的行動電話業務服務契約條款第三十二條:「乙方(用戶)發現本業務終端設備遺失或被竊時,應立即以電話通知甲方(系統商)辦理暫停通信,未通知甲方前,乙方仍應支付因該電信所生之所有費用,但自甲方接獲通知時起之通信費,不在此限。」中華電信解釋:「當手機遺失時因內有SIM卡,為避免話費損失,請儘速與電信業者客服專線聯繫辦理停話。本公司停話免收停話處理費,因停話期間行動電話門號仍為客戶租用,每月仍會有月租費。」也就是說,若手機失竊遭盜打,在停話前所產生的費用仍應由客戶支付,但辦理停話後,將可確保不會有盜打的問題。此外原信中提到電信法第56條,條文如下: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,以有線、無線或其他電磁方式,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此條文為規定盜用他人電話的罰則,與掛失不停話所產生之費用無關。若用戶執意不停話任人盜打,除非抓到盜打之人,才能依法對其提出民事訴訟,求償損失,否則失竊後產生之電話費仍須由用戶支付。以中華電信服務契約為例,上面載明手機遺失後未掛失前之通話費仍須由用戶支付,因此系統商並不會因為害怕收不到錢,急著找盜打者。而中華電信亦表示:「報警後,後續偵辦追查需透過警政公權力機關。」也就是指查案的部分,權責仍在警察局。除了直接詢問中華電信得到的解答外,我們也另外查詢了遠傳、台灣大哥大、威寶電信等三家系統商的服務契約,發覺行動通信業者所使用的契約多是依據交通部暨電信總局94年3月4日電信公字第09405012400號函核准的「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服務契約」而定,所以上述三間公司契約中皆包含與中華電信相同的第三十二條條款。因此根據國內幾大電信業者的契約內容,憑報案三連單扣除手機遺失後的通話費似乎是不可行的。但若有人曾使用報案三連單成功要求免除支付遺失後的通話費,也歡迎提供經驗給我們。嵐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10,02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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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信是幸福的人,願意在此和您分享真相
此篇文章在網路流傳一陣了,網路類似的文章,真的很多都只是嚇嚇人用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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